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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潮能源中小股东联名议案被扔进垃圾桶

作者:佚名     时间:2019-07-24     浏览:1522    
新潮能源中小股东联名议案被扔进垃圾桶


  “我们知道这样做,在资本市场上是很难看的,实在是因为被逼到绝路了。”新潮能源(600777,SH)中小股东代表的法律顾问张诗(化名)说。她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展示了一份十家中小股东联名出具的《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》(以下简称提议),提议召开股东大会,提请罢免董事长刘珂等五名董事和一名监事。


  但是,这份提议至今未被上市公司披露,甚至在股东委托人送达办公室之后,被扔在了垃圾桶上。“蔑视股东权益到了这种地步,所以我们才想让这件事情尽快曝光。”看着一叠盖着鲜章、代表持股10%以上中小股东议案的资料被扔在垃圾桶上,股东委托人陈平(化名)也憋出了火。


  从7月12日当面送上提议以来,留下联系方式的陈平没有收到回应。上市公司也没有按照接收流程发布,这场“难看”的闹剧还将继续。充满戏剧性的是,中小股东们要联名罢免的董事长刘珂,正是他们一年多前联合推选的。“我们承认当初是上当受骗了。”股东代表王辉民(化名)对记者表示。


  从摆脱德隆旧部阴影,到实现中小股东治理,新潮能源曾一度标榜“中小股东治理样本”。不曾想,仅仅一年多时间,剧情大反转。这家几经波折艰难摆脱旧疾的上市公司,股东“自曝家丑”背后有何利益纠葛?反目的董事会和股东将如何缠斗?新潮能源又将面临新的顽疾。



  股东议案被扔垃圾桶上市公司毫无反馈


7月12日,受新潮能源股东宁波善见的委托,陈平带着天籁、绵阳泰合、宁波驰瑞、上海关山、宁波善见、鸿富思源、上海贵廷、隆德长青、杭州鸿裕、金志昌盛十家股东盖了章的提议和议案材料,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的新潮能源办公地。


  陈平因为没有预约,公司前台表示不能接受这些材料。在陈平的坚持下,新潮能源自称行政部和证券部的先后来到前台,但都表示不能接收他带来的材料,“按照程序,你应该先跟领导讲好了才过来”,“目前领导不在,我们没有接收材料的权力。”


  “这些材料中有股东委托书、股东议案和我的电话号码。我把材料放在这,等你们领导回来了,可以随时给我打电话我再过来。”双方僵持不下,陈平把材料留在前台后准备离开。


  让陈平惊讶的是,在他走出办公室大门,等待电梯的过程中,他送去的所有材料竟被直接扔在了电梯旁边的垃圾桶上。


  除了当面送达材料,中小股东还将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新潮能源的公开邮箱,陈平也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系新潮能源董秘张宇,但无人回应。


  这十家股东持有新潮能源股权达10%以上。根据公司法和新潮能源公司章程,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;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反馈意见。从7月12日算起,到7月21日已满10日,中小股东没有收到公司的任何反馈。截至发稿时,中小股东依然未等来公司反馈。


  “哪个上市公司敢这么干?不但拒收多名股东签字盖章的材料,还直接将其丢进垃圾桶。”陈平说,“(他们)蔑视股东权益到了这种地步,所以我们才想让这件事情尽快曝光。”


 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部门应该依法接待股东,同时股东的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。如果无故拒绝且将材料扔在垃圾桶,这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,表现出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恶意。


  “另一方面,上市公司有义务要保证与投资者沟通的畅通,包括提供可用的联系方式,长期无人接听,说明其投资者关系工作有问题,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。”沈萌认为。


  “上市未来公司治理会更加规范,发展也更稳健长远。”刘珂在上任之后向媒体发出的承诺仍然在股吧中被投资者讨论。



  “不谋求实控权”承诺变味股东要罢免董事长


被扔在垃圾桶的股东议案如同一个导火索,将新潮能源幕后累积近一年的矛盾集中暴露在台前。


  19年就登陆A股的新潮能源生产过纺织品、卖过电缆、也过房地产。2013年底,金志昌顺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,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自然人刘志臣。通过三次定增,多家股东携百亿元资金入场,主要用于支持油田的收购和经营。新潮能源由此也呈现出股权分散的结构,刘珂和上述十家股东都是通过这三次定增进来的。


喜 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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